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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头条】内蒙古湖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批成立
发布时间:2019-06-25   浏览次数:1678 次  字号:   【关闭

2019年6月18日上午,自治区工商联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举办的《全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大会暨法律委员会工作会议》在锦江国际大酒店召开,自治区工商联,司法厅分管领导及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盟市工商联,司法局分管领导、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工商联法律委员会负责人等12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我会常务副会长胡春锋、副会长兼执行秘书长金玉虎应邀出席。

为期一天半的会议旨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司法厅联合印发的《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会议期间宣读了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函和批复,就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展开方式方法进行了专题讨论,对有关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做了对接。

会上,内蒙古湖北商会等45家商协会被批准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我会常务副会长、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胡春锋上台领了《内蒙古湖北商会调解委员会》牌匾。

当天下午,在调解委员会工作交流环节中,我会副会长兼执行秘书长、调解委员会委员金玉虎就我会会员走访、会员维权等工作的开展作了简述,并对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批准成立的湖北省驻蒙劳务办事处作了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庆禄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大会的召开,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吴铁城强调: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调解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拓展和延伸。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的重要实践,是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

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为全国的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探索出更多新鲜经验,开拓出更多发展路径;同时也是工商联加强法律服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实际举措。通过大力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使商会人民调解成为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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