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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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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湖北商会关于会员企业加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1-25 浏览次数:2834 次 字号: 大 中 小 【关闭】 |
2020年11月2日,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接内蒙古自治区疾控转天津疾控中心协查函:河南省濮阳市无症状感染者张某的一名密切接触者在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晨报)
密切接触者在呼出行轨迹:
邵某,男,在天津西站排队验票时与河南濮阳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有过接触。邵某10月26日晚从石家庄乘K600次列车(9号车厢8号上铺)于10月27日早7点21分到达呼和浩特市火车西站,7点37分在国贸站乘1路公交车(车号2-473号)于7点56分在通达南站下车,随后拼乘私家车(车牌号蒙A8X681,包括司机共计4人,邵某现金付款)于9点09分在阜丰生物科技公司门口(阜丰家园)下车。
“排查大于补救,预防大于补救”,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会员企业及个人人身安全,希望商会各单位引起重视。建议各单位做好如下安排:
一、在公司所有能排查的范围内全面全力进行排查,以免给自身企业或朋友带来损失和伤害。
二、预防措施不松懈,保持高度警惕,防护措施人人到位,同时在企业内部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确保公司安全顺利的生产生活。
三、减少或避免外出就餐,外出做好防护措施,出门带口罩,勤洗手,勤消毒等防护措施。
四、近期气温下降较大,大家多添加衣物、做好保暖等措施,预防感冒等事情发生。
如发现与密切接触者有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者请尽快联系所辖区区疾控中心及商会秘书处,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应人员责任,望相互转告。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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